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城市沁水县二期 10 万千瓦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为沁水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招标人为沁水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山西晋城市沁水县二期 10 万千瓦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晋城市沁水县二期 10 万千瓦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固县乡一带,为山地光伏发电项目。本期装机容量交流侧 100MW(直流侧容量 118.75968MWp),光伏组件所发电能经过逆变器并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 35kV,然后通过 4 回 35kV 线路将光伏组件所发的电能汇集后送至场内新建的 220kV 升压站,经 100MVA 主变升压后,通过自建的 220kV 线路接入国网肖山 220kV 变电站的 220kV 母线送出消纳,送出线路长度约 5.8km,升压站预留 4 回 220kV 出线间隔。项目不配储能。
2.2 招标编号:GXTC-C-26350017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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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包 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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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 总承包工程 |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 EPC 总承包,是包含除生产准备(生产培训及人员提前进场、安全工器具、办公及生活区家具家电采购)、监理、设备监造、发包人已办理手续、建设用地出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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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 目 包 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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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土保持补偿费)外其他全部内容的 EPC 总承包工程。 注:本招标范围内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人需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开工报建、合规性手续办理、租地(含征地协调)、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及缺陷责任期等全部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属于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内容,则需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并由承包人承担。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2.4 计划工期: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及-集团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2 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b)资质要求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①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持有聘用企业为投标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至少 1 个装机规模不少于 100MW 的光伏或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需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项目经理姓名、显示装机规模及合同工程内容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装机规模的,应补充其他证明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若合同不能体现任职情况的,还须同时提供任命书或其他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
③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 1 个装机规模不少于 100MW 的光伏或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需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显示装机规模及合同工程内容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装机规模的,应补充其他证明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
3.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
声明函为准)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8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3-04 18:00 至 2026-03-09 18: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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