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青龙风电场位于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部分风机涉及青龙县龙王庙乡及海港区驻操营镇。场内道路长约28km。
2.3 标段划分: 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青龙场内道路维修及隐患治理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2.5 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暂定为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工期:91日历天。实际工期由招标人适时调整,不因工期调整而增加施工费用。
2.6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青龙场内道路维修及隐患治理工程,包含场内道路平整,铺筑山皮石面层,部分路段加铺混凝土面层,路堑边坡、路堤边坡挡墙施工,主动、被动防护网施工,排水沟施工、植被恢复施工、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等。以及因施工造成得临时占地补偿、施工协调等工作。具体内容见《青龙场内道路维修及隐患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实际施工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不论招标清单中是否列项,均默认为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道路维修或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6日23时59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