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 城区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2638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珠海 城区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城区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2310.00平方米,地上28层,建筑高度99米,建筑性质:办公,建筑类别:一类高层民用,耐火等级:一级,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抗震设防烈度:7度。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监理,施工监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
2.3建设(实施)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1 | 广东珠海 城区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 广东珠海 城区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 221.93 | 221.93 | 1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否 | 不收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