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昌县大明市区块热电联产项目拟新建2×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除尘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新昌县大明市区块热电联产项目拟新建2×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本期建设2×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根据环保要求,需配套烟气超低排放环保设备。锅炉尾气经烟气净化处理后要求达到以下排放标准(按标干、含氧量6%O2折算):NOx<30mg/Nm3、SO2<20mg/Nm3、粉尘<3mg/Nm3。
烟气处理工艺流程为:锅炉尾气→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烟囱。脱硝采用SNCR+SCR联合工艺,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工艺,除尘采用布袋除尘+湿电除尘工艺。
每台锅炉后配置:1套布袋除尘器,单进单出;1套脱硫塔,不设旁路;1套湿式电除尘器,烟气上进下出,塔外独立布置;1套脱水系统,满足1×75t/h锅炉+1×120t/h锅炉最大连续运行需要;1套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满足1×75t/h锅炉+1×120t/h锅炉在BMCR工况运行8小时吸收剂耗量。3台炉共用1根烟囱,烟囱不在供货范围内。
配套公用系统按照1×75t/h锅炉+1×120t/h锅炉最大连续运行需要进行设计供货。
环保岛烟气系统包含SNCR系统,SCR反应器、布袋除尘器入口膨胀节(含反法兰)到烟囱入口膨胀节(含反法兰)之间的所有设备和支架(其中引风机设备、基础、引风机检修支架不含)全部采用钢结构,钢结构部分由投标方负责,钢架混凝土基础由招标方负责,烟道需考虑预留烟气脱白设备位置。
具体技术路线如下:
脱硝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采用SNCR+SCR联合工艺,处理效率按原始NOx浓度≤120mg/Nm3(标干、6%O2),SCR脱硝出口排放浓度<30mg/Nm3(标干、6%O2)进行设计,处理能力按校核煤种110%负荷进行设计;
除尘技术路线:
采用布袋除尘+湿电除尘工艺,除尘效率按照进口烟尘浓度≤ 27g/Nm3(标干、6%O2),湿电出口排放浓度<3mg/Nm3(标干、6%O2)进行设计,处理能力按校核煤种110%负荷进行设计;
脱硫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工艺,进口SO2浓度≤1600mg/Nm3(标干、6%O2),出口排放浓度<20mg/Nm3(标干、6%O2)进行设计,处理能力按校核煤种110%负荷进行设计;经过脱硫系统净化处理的烟气流经一级平板式(或者屋脊式)+管束除雾器后,进入湿式电除尘。投标方需保证不开湿式电除尘时,粉尘排放浓度≤5mg/Nm3(标干、6%O2)
2.2 工程所在地:新昌县大明市新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满足对应资质要求之一):
(1)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项类似脱硫脱硝除尘EPC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指:处理烟气量、污染物类型、处理工艺与本项目相近,且已竣工验收合格),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双方信息、项目内容、工期、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类似EPC项目项目经理任职经历,且目前无在建项目(或承诺中标后可从在建项目撤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XX年内具有至少XX项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近XX年内具有至少XX项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任职经历;
(4)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经验,负责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亏损,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实施,需提供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70%。
1.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线上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6日到2026年04月07日17时00分00秒
4.2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