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除氧器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安徽公司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
锅炉:本工程的主机采用东方锅炉厂制造的超超临界锅炉,最大连续出力约3020t/h,锅炉允许最低稳燃负荷19%BMCR(不投油)。
汽轮机:本工程的汽轮机采用哈尔滨汽轮机厂厂生产的汽轮机,型号为N1000-28/600/620。型式: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四缸四排汽、十级回热抽汽、纯凝汽轮机。
本工程设计每台机组配置2×50%BMCR 汽动给水泵组。给水泵与给水泵汽轮机布置在运转层,前置泵单独布置在0米。
系统设置四台全容量、单列、双流程U形管高压加热器及一台外置式蒸汽冷却器。四台高加及高加外置式蒸汽冷却器给水采用大旁路系统。
系统设置五台全容量表面式低压加热器。按加热蒸汽参数分别为5、6、7、8、9号低加,其中8、9号低加为组合式,置于凝汽器接颈内,为抽管束结构,5、6、7号低加为抽壳体结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两台机组2台套除氧器,以及配套阀门等附属设备,包括除氧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运行和试验等方面。
2.2其他:
2.2.1交货期:计划自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内交货(设备主体)。实际供货周期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双方协商确定。
2.2.2交货地点:安徽公司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或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除氧器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2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3-31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