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东电厂4×50兆瓦尾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一期2×50兆瓦)#1、#2脱硫吸收塔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为#1、#2脱硫系统吸收塔浓缩段优化及增加塔外结晶系统改造,本次招标为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内容包含如下:
(1)增加一套塔外结晶系统(两台脱硫塔共用一套系统);
(2)吸收塔浓缩段系统优化;本项目施工涉及的主材、设备、工器具、施工机械(包含吊车、叉车、倒运车辆等)、辅材、工作中需要脚手架搭拆中的架子管、保温拆装等所有现场施工辅助、配合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宣东发电有限公司4×50兆瓦尾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一期2×50兆瓦)#1、#2脱硫吸收塔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若为独立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以下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内(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具备至少1项氨法脱硫塔外结晶相关技术改造或新建项目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关键页、体现塔外结晶工艺内容页、交工/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资质要求(同时满足,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之一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内(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具备至少1项氨法脱硫塔外结晶相关技术改造或新建项目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关键页、体现塔外结晶工艺内容页、交工/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5、联合体各方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8:30时至2026年4月3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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