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杂盐资源化利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27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杂盐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
        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杂盐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蒸发塘杂盐经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完成了政府备案。蒸发塘现有杂盐量较大,根据杂盐处置规划,需要进行合规处置,为满足环保和生产运行相关要求,须对杂盐进行资源化利用。
2.1.2 招标范围:
1.负责将30万吨杂盐(吨袋装)经煤制油分公司指定磅房过磅后,运输至自有场所进行资源化利用。
2.负责提供杂盐运输和装车所需车辆及机械,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进行装车。
3.杂盐资源化利用须具有除杂、净化及结晶分盐等成套工艺及配套设备设施(混盐或废盐或杂盐),严禁直接采用物理掺配的方式生产融雪剂等产品。
4.投标人承担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责任。
5.配合煤制油分公司办理杂盐转移审批或备案手续。
6.投标方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附件。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限:2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1.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盐类(混盐或废盐或杂盐)资源化处置能力,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自主验收材料同等有效)扫描件,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里须体现盐类(混盐或废盐或杂盐)资源化处置的相关信息,且盐类(混盐或废盐或杂盐)资源化处置能力≥15万吨/年。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盐类(混盐或废盐或杂盐)资源化利用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27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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