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2026-04-02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三次),已由项目审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龙江化工硫酸钠盐(固废代码:900-999-SW59)月产约750吨,6个月份预估硫酸钠盐需外委处置数量约为45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范围包括硫酸钠盐的装卸、转移、贮存和处置全过程。

2.2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2.3最高投标限价: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三次)费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225.0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内预计处置4500吨,预计发生总金额为101.2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直接处置该类工业固体废物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须提供环评报告(须体现处置能力不低于10000吨/年)、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以上三个证件缺一不可)。

3.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3.4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4月1日17时至2026年4月8日17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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