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能源公司设计院承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项目-生态循环利用水池(冬季蓄水池)设计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平滩煤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市区至煤矿直线距离61公里,公路里程约100公里。根据(1)新环函〔2014〕1491号文件批复规定:“项目生活区禁止一切污废水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排放,大平滩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广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2)新环评估〔2014〕364号文件规定:“矿井水经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大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洒水、地面灌浆站用水、防尘洒水,多余水作为天然牧草地的生态用水,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矿井水处理率及水资源利用率均达到100%”。(3)已批复的《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矿井及选煤厂初步设计(修改)》中:“按2024年矿井水利用新规,矿井水采用预处理+深度处理+蒸发结晶水处理工艺,达标处理后矿井水作为井下生产洒水、地面灌浆站灌浆、防尘洒水用水,多余水作为天然牧草地的生态用水。”文件的相关要求,大平滩煤矿项目需建设生态循环利用水池(冬季蓄水池)蓄水,蓄水池有效容积不小于50万m³。
2.1.2招标范围:
(1)完成生态循环利用水池(冬季蓄水池)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包括内业+外业:现场测量、水文、地质工业勘察(厂址、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坝址勘察),实验室检测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2)完成生态循环利用水池专项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提交最终版勘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各8份、电子版1份(报告出版形式根据政府审查要求确定)(图纸要求DWG格式,报告要求WORD和PDF格式)。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后续配合施工方完成技术交底等服务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1.5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格乡大平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水库或蓄水池的设计(规模50万m³及以上)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库或蓄水池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9 16:0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平滩煤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市区至煤矿直线距离61公里,公路里程约100公里。根据(1)新环函〔2014〕1491号文件批复规定:“项目生活区禁止一切污废水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排放,大平滩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广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2)新环评估〔2014〕364号文件规定:“矿井水经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大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洒水、地面灌浆站用水、防尘洒水,多余水作为天然牧草地的生态用水,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矿井水处理率及水资源利用率均达到100%”。(3)已批复的《国能西部能源青松新疆矿业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矿井及选煤厂初步设计(修改)》中:“按2024年矿井水利用新规,矿井水采用预处理+深度处理+蒸发结晶水处理工艺,达标处理后矿井水作为井下生产洒水、地面灌浆站灌浆、防尘洒水用水,多余水作为天然牧草地的生态用水。”文件的相关要求,大平滩煤矿项目需建设生态循环利用水池(冬季蓄水池)蓄水,蓄水池有效容积不小于50万m³。
2.1.2招标范围:
(1)完成生态循环利用水池(冬季蓄水池)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包括内业+外业:现场测量、水文、地质工业勘察(厂址、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坝址勘察),实验室检测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2)完成生态循环利用水池专项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提交最终版勘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各8份、电子版1份(报告出版形式根据政府审查要求确定)(图纸要求DWG格式,报告要求WORD和PDF格式)。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后续配合施工方完成技术交底等服务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1.5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格乡大平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水库或蓄水池的设计(规模50万m³及以上)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库或蓄水池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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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