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湖南清能分公司、下属场站及基建项目综合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道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36层。
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下属场站分别位于:
湘祁水电站: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
桂东风电场: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寒口乡沤江镇。
苏宝顶风电场: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与邵阳市洞口县交界
连坪分电场: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瑶族乡与汝城县交界
梅桥风电场: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梅桥镇
北湖风电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仰天湖乡
回龙圩风电场:湖南省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
江口风电场: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大屋瑶族乡与怀化市溆浦县龙潭镇交界
让家溪风电场: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凉水井镇
武冈光伏电站: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邓元泰镇
官白光伏电站: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白地市镇
黄阳司光伏电站: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黄阳司镇
2.2招标范围:本次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湖南清能分公司、下属场站及基建项目综合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内容为:
2.2.1 综合后勤服务管理范围:前台客服及会议服务、保洁服务、司乘服务、安保服务、餐饮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公共设备设施维护服务、空调出风口清洗服务、食材采购服务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临时工作等内容。
2.3服务地点:同2.1建设地点
2.4服务期:本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合同签订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如发包人与业主服务合同结束,本合同一并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份非住宅类综合物业服务类业绩(服务内容包含餐饮服务、保洁服务、司乘服务、客户及会议服务、维修维护服务、食材采购、绿植养护等物业项目两项及以上),且每份业绩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8日9:00起至2026年4月15日17:00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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