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6-04-08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x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标段一),已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x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标段一),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新丰第二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x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是针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火电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服务。

2.2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

2.3项目规模:1台6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2.2,同步建设石灰石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和SCR烟气脱硝系统。项目总投资约为27.57亿元。

2.4服务期限: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能源集团为止。

2.5招标范围: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x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跟踪审计内容以合同为准):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复核工作并出具复核报告;工程造价的确定(包括对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准确性进行详细审核,并出具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控制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物资采购方式、物资验收、出入(退)库等现场管理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批复工期执行情况以及监理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项目结算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察布1×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标段二(内蒙古能源集团锡林热电三期2×6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标段三(内蒙古能源集团康巴什1×100万千瓦煤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本项目 为标段一,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审计事务所(含其分支机构、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机构)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排序均最高,则将该投标人列为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剩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剩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顺延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在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造价咨询单位。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的新(扩)建火电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机组容量、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建设规模内容的参数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截至投标截止日,其注册执业时间已连续满10年。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机组及以上新(扩)建火电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2项,提供出具审计报告签字页或其他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并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机组容量、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建设规模内容的参数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拟委派项目组成员至少设置5人(含负责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其中至少2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各1人),至少1人为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职称证、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3.3其他要求

3.3.1拟委派的项目组成员(除注册会计师外)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聘用员工,(提供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本单位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3.3.2已中标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次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标段的投标,但不具有中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接收和评审,但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排除该类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14日24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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