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2026年城区二级管网隐患治理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供热公司一期工程2018年建成投产,一级网主管网采用无补偿冷安装方式敷设,设计接带供热面积3770万㎡,一级网主管线设计压力2.5Mpa,设计温度130/30℃。永宁支线自#1中继泵站入口DN1400供热主管抽头DN700管道,敷设至永宁南区中心站西约150米处,支线全长1700米,接带永宁区域约290万㎡供热面积。
本次项目为对近几年来自营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的二级管网进行综合治理,涉及供热面积约400万平方米,提高二级管网安全可靠性。
2.1.2招标范围:负责主要对新华街、南熏街、凤凰街宗睦巷、柏桂苑换热站支线、荣华园站支线、国税局支线等二级管网进行拆除、更换、压力管道改造报检(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并取得压力管道检验报告,投标人负责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及施工内容。主要内容包含如下:管道沟槽开挖及回填、红线内路面恢复、红线内施工手续协调及协调费缴纳、渣土外运及渣土处置费缴纳、原管道拆除、装卸及倒运、新管道倒运及焊接、管道探伤、管道保温补口、热力井室砌筑及井内设备安装(阀门、补偿器等)、红线外道路掘占等相关施工手续办理、加装井内阀门及管道保温、管道加装堵板、与原管道对接、施工降水及管道内排水、等工作。本项目内由银川市市政管理处所管辖的道路范围(金凤区、兴庆区),道路恢复费由招标人负责缴纳(本范围道路破除宽度必须按招标人审批的施工方案执行,超出施工方案的破除宽度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扩宽的投标人自行负责),不归银川市政管理处所辖的道路由投标人自行与道路产权单位对接,并严格按照产权单位进行恢复,红线内的管线道路必须严格与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进行协调,签订临时占地协议,待施工完成后路面按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恢复。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其中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
2.1.5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管径≥DN800的供热管网施工或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3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