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吊装运输作业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甘肃省;
2.2 标段划分: 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吊装运输作业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 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4 服 务 期: 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2.5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通知,提供75吨吊车租赁服务60个台班、50吨吊车50个台班、25吨吊车租赁服务90个台班、载重20吨运输车辆租赁服务80个台班,载重50吨运输车辆租赁服务150个台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 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吊装运输车辆租赁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和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