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某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2026-04-22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藏东南公司)西藏某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西藏某水电站已由
  (藏东南公司)西藏某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西藏某水电站已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藏东南清
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贷款为 2:8,招标人为西藏藏东南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60512XZZTGC-F001
2.2 项目名称:(藏东南公司)西藏某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
2.3 建设规模:坝址控制流域面积 8357km2 ,坝址多年平均流量 98.8m3/s。正常蓄水位 3078m,装机容量 415MW,多年平均发电量 15.11 亿 kW ·h,工程规模为属二等大(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 2 级。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枢纽由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泄水建筑物(2 表孔+1 中孔)、鱼道工程、左岸引水系统、地面厂房、坝后生态电站、相关道路与建筑等组成。
2.4 计划工期:前期项目已于 2025 年 6 月开工,主体工程计划于 2026 年7 月开工,施工总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约 67 个月,电站预计 2030 年投产发电,以实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时间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
(1)本监理合同服务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后续服务期限届满后为止,包括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施工监理等工作。
(2)本标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期为:2026 年 7 月 1 日~2031年6 月 30 日。
(3)后续服务期:是指监理服务范围内项目全部完工后所需进行的尾工项目、完工结算、审计、资料整编和移交、达标投产、各类专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安全鉴定、竣工验收、缺陷处理等监理服务期。
2.5 招标范围:
西藏某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信息、水保和环保等全面全过程监理以及相关方协调;在工程档案整编和移交、达标投产、安全鉴定、工程验收、缺陷处理以及其他必要的工作中履行监理职责。
具体工程范围如下:
(1)道路交通工程(道路、桥梁、隧道等,包括施工期保通);
(2)施工期辅助工程(大坝、厂房、支洞、渣场、附属与辅助设施等);
(3)坝前左岸 11#堆积体处理工程;
(4)大坝及其消能防冲工程;
(5)鱼道工程;
(6)生态电站工程;
(7)引水线路施工支洞工程;
(8)引水线路工程(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斜井、压力管道等);
(9)厂房工程(厂房、尾水、开关站等);
(10)弃渣场工程;
(11)表土堆存场、毛料中转堆存场;
(12)安全监测工程;
(13)料源开挖、堆存与加工,以及其他所有的施工期临建与辅助工程;
(14)主体工程施工期内的所有其他建安工程项目;
(15)砂石加工系统;
(16)其它项目。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申请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申请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10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
3.2.3.1 本项目主要人员需至少配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土建副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机电副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
3.2.3.2 人员业绩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专业)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土建副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专业)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机电副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的机电安装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专业)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一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的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2.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书,其中主要专业应分别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均不少于一人)。
3.2.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3.2.7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土建副总监、机电副总监、安全副总监等拟派人员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的关联性文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6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申请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5 月 6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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