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6年4月电缆(新疆博州公司电缆)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博州首府所在地博乐市东 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524km,西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219km,北距中哈边界的阿拉山口居住区76km(以上均为公路里程)项目拟选址位于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内,北距博乐市约12公里,西侧紧邻博乐市在建五台储煤中心及拟建五台铁路专用线。贮灰场位于厂址东北侧4.30公里处,通过厂址周围省道、县道可到达灰场附近。
规划建设新疆电力博州公司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预留扩建条件,同时预留工业热负荷接口,满足博乐市现状集中供暖面积1400万平方米,后期逐步增加到1850万平方米。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新疆电力博州公司 2×660MW 煤电项目工程使用的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等,共计1963378米,详见技术规范。
2.1.3交货期:签订合同30天内具备发货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煤电工程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控制电缆型式检验报告(所有电缆型式检验报告送检单位/生产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含控制电缆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要求的合同,合同对应的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发票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框架(协议)/寄售合同,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有效订单以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和发票验真截图,否则按无效认定。且1个有效框架(协议)/寄售合同,视为1个合格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29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