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青海石油 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青海石油 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询比采购(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青海石油 ,采购代理机构为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青海石油 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合同估算价:19万元
1.6采购项目概括:以容积法标定加油站地罐容积,出具容积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海石油 所属加油站。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北京,上海,浙江,深圳,广东,重庆六个省市的量值溯源证明文件)、校准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计量设备校准证书、校准人员从业资格证(计量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具有设备设施防爆证明、劳动保护用品质检报告等证明材料。资质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无法核验且投标人无法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限内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视为造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时间,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承担过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工作,有相关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4)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栏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2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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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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