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新疆公司致远公司哈密景峡40万千瓦风电配套220kV汇集站可研及专题报审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致远哈密伊州区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新建一座3240兆伏安容量(本期建设2240兆伏安主变,预留1*240兆伏安主变)的220千伏汇集站,通过一回220千伏送出线路接入附近的220千伏变电站或750千伏变电站。(具体建设内容及接入方式以项目可研与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 标段划分: 新疆公司致远公司哈密景峡40万千瓦风电配套220kV汇集站可研及专题报审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 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生效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以及接入系统报告、在30日内完成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工作,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需收到招标人委托函后按要求开展前期专篇报告编制及报审工作,招标人未出具委托函,招标人不支付费用。
③如遇政策变化或甲方原因等造成不能按期完成可适当顺延。
2.6 招标范围:
完成220千伏汇集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配合招标人完成可研收口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汇集站设备采购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项目场址与接入方案等由投标人中标以后,根据2025年哈密市220千伏及750千伏变电站电网主接线确定项目选址及接入系统方案。
前期专题报告包括:(1)可行性研究报告;(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3)地形测绘、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土地预审;(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5)水土保持方案;(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7)安全预评价报告;(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9)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报告;(10)电能质量评估报告;(11)接入系统报告;(12)林地、草地征占(租)地手续办理。
以上专题报告为哈密市东南部5号220千伏汇集站编制及报审服务,项目专篇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220千伏汇集站(或新能源项目配套220千伏汇集站)可研报告编制或设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装机容量、合同签署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