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分布式光伏十一期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2026-05-21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安徽分公司滁州分布式光伏十一期项目EPC工程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

安徽分公司滁州分布式光伏十一期项目EPC工程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

2.2 规 模: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直流侧总装机容量3.999465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3.770MW。采用705Wp双面双玻N型组件5673块,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

2.3 标段划分: 安徽分公司滁州分布式光伏十一期项目EPC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安徽省,滁州市

2.5 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个月

2.6 招标范围: 滁州区域第十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共利用滁州市南谯区博康模具塑料有限公司3座建筑建设光伏电站,屋顶面积39298.2m2,直流侧总装机容量3.999465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3.770MW。彩钢瓦屋面总容量为3276.135kWp,占项目总容量81.9%。混凝土屋面总容量为723.33kWp,占项目总容量18.1%。采用705Wp双面双玻N型组件5673块,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入厂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等,接入方案审查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负责3.999465MWp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含加固设计、加固后根据现场实际出具的加固复核报告)、设备(含变压器、调试工具等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主辅设备及备品备件、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除组件(甲供)、逆变器(甲供)外)、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含施工现场交通服务)、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验收及发电、投标人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加固完成后根据实际安装情况提供承载力复核报告(屋顶承载力以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并在鉴定报告盖检验章,不能以校核代替第三方鉴定;加固方案按《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最新版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电气一次系统、二次系统(包含一次调频、有功调节等系统,具体根据电网公司要求。若在质保期内,供电公司另有要求,则投标方无偿加装相应设备,直至满足供电公司要求),无功补偿装置(需确保光伏系统正常运营后用户功率因数合格,若因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足等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力调电费考核,由投标人负责协调解决和支付相应考核费用、接入施工及变压器新增安装或改造等。完成安全“三同时”和档案专项验收;消防、水保、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三同时”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为准,若不需开展相关工作,则需做出说明和承诺。

投标人负责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并网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费用。

本项目由安徽分公司统一招标,后期由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签订合同。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协助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租赁协议、项目合规手续办理、项目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组件、逆变器甲供)、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质量监督、设备检验、调试、验收、试运、技术服务及培训、投入运行、并网发电、移交生产、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以及性能质量保证、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执行好总承包商代发工资制度;第一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承包商及各级分包商原因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等事宜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相关款项自后续总包方工程款或工程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招标人有权优先将工程款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所有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2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其中4MW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上述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施工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所有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1)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月完整的社保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1日至2026-05-29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最新招标资讯
国家能源资讯
网站首页  |  招商合作  |  密码索回  |  服务说明  |  入网协议  |  银行汇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排名推广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2017752号-8 11010702002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