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2026-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中国融通集团第六十研究所2026-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 2026-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 | 1 | 项 |
2.1项目服务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本合同履行期间,以每个自然月月末为结算节点,若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累计达到本合同总预算金额的95%及以上时,合同于该自然月月末自动终止;服务期满1年未达到总预算金额的,合同亦自动终止,双方据实结算。
(3)合同到期前,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评价,若履约评价为优秀,则可以续签,续签最长不超过1年,最多续签1次。
2.2服务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科创大道1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其他
(1)拟选定1家劳务外包服务公司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劳务人员协助配合生产。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器件和线缆线束焊接与调测;复合材料糊制、装配及油漆喷涂工作。
(3)选定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人,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4)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投标单价包含税款及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等在内的所有价款),投标人自行填报工时单价(含税),最高不得超出33元/小时/人(含税),否则为无效投标。 具体人员岗位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年度预算约450万元, 该预算为招标人预估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实际可承担的项目量,如后期实际承担项目量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实际承担项目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注:①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②如投标人在本次招标要求的税收所属时期内未缴税,可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人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