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4×1000MW机组2026至2029年度全厂电梯及起重设备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清远电厂位于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是广东省大型骨干燃煤电厂。电厂规划容量为 4×1000MW 机组,一期#1、#2 机组建设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23年12月份相继投产。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扩建 2×1000MW 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公司清远电厂4×1000MW机组电梯、起重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消缺、定期检验和试验、复检换证、测试、防腐、保洁及日常管理和相关配合工作。本标段包含维护周期内因技术改造或其他原因增加的起重设备。本标段维护范围内所有保护装置,动力柜等电气设备维护及试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4服务期限:计划自2026年08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总工期 29 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清远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质:
①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a、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资质;b、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升降机;
②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的额定速度>2.5m/s)。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起重及电梯)维护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须同时包含起重设备和电梯设备的维护工作内容),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8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2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