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莱阳核电一期工程施工用箱变(ETC1)采购。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团旺镇。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CAP1400安全分级 |
核安全分级 |
抗 震 类 别 |
质保要求 |
D-RAP分级 |
R 分级 |
|
1 |
预装式变电设备(ETC1) |
1000KV A |
14 |
E |
非1E级 |
NS |
QNA |
否 |
NR |
|
2 |
预装式变电设备(ETC1) |
1250KV A |
11 |
E |
非1E级 |
NS |
QNA |
否 |
NR |
|
3 |
预装式变电设备(ETC1) |
1600KV A |
7 |
E |
非1E级 |
NS |
QNA |
否 |
NR |
|
4 |
预装式变电设备(ETC1) |
630KVA |
2 |
E |
非1E级 |
NS |
QNA |
否 |
NR |
|
合计 |
34 台 |
||||||||
3.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财产被冻结状态;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1.5 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2.2 具有近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施工用箱变1 个及以上核电项目运行业绩。提供设备完整交付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2.5 不接受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国外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3.2.6 投标人持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基于ISO 的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7 月10 日至2026 年7 月17 日23 时59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