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升压站、厂房防洪挡墙及临时平房重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5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湖南浯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桃源分公司会人溪水电站升压站、厂房防洪挡墙及临时平房重建工
  湖南浯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桃源分公司会人溪水电站升压站、厂房防洪挡墙及临时平房重建工程施工项目 已审批,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实施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会人溪水电站升压站、厂房防洪挡墙及临时平房重建工程施工项 目

2.3项目概况

会人溪水库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灌溉、航运等综合运用的中型水利 工程,会人溪水电站业主单位是新疆新华湖南事业部,水库防汛调度管理单位为桃 源县会人溪水库管理所(县水利局直管)。工程位于沅水一级支流大伏溪中游,坝 址以上集雨面积为392km2, 干流长61.9km,干流平均比降为4.48‰;本流域处于东 亚季风区,属副热带季风气候;洪水多由暴雨形成,尤其是七、八月份的台风雨给 防洪造成很大的威胁。洪水陡涨陡落,地面水大,地下径流较小。多年平均降水为 1481.5mm, 降雨年内分配不均匀,4~6月约占年降雨量45%,台风雨(7~9月)降 雨量占25.0%,其他月份仅30%。

2025年5月22日会人溪水电站遭受极端天气影响,洪峰流量3400m³/s, 出现 水淹厂区情况,根据厂区受洪水影响情况,厂房区的1#、2#平房靠近河道一侧防洪 堤受洪水冲刷影响出现了浆砌石砂浆冲刷,墙底淘刷,墙体出现横向竖向斜向不等 的现裂缝,平房内部出现裂缝、空洞等情况,严重危害挡墙和房屋的安全。为保证电站及厂区的安全运行,重建已经被冲毁的挡墙和出现安全隐患的临时平房,保证后续的重建施工工作正常开展,预防以后再有类似洪水对厂区防护设施进行破坏,拟启动该项目。

交通条件:湖南新华浯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桃园分公司位于桃源县观音寺乡境内,城距离观音寺乡政府所在地约5km, 距离桃源县城约60km, 公司地点从桃源县县城沿武陵大道、106省道、318省道、314乡道到达。

2.4招标范围:

2.4.1悬臂式挡墙:临河侧建设钢筋混凝土悬臂式防洪挡墙,总长141米。其中:用 地红线范围内(西侧)挡墙长55米,墙顶高程99.2米,与新建防洪围墙闭合衔接;红 线范围外(东侧66米及西侧20米)挡墙长86米,墙顶与地面平齐,墙顶高程97.2米, 详见附图;

2.4.2   防洪围墙:沿场地用地红线建设钢筋混凝土结构围墙(注:北侧用地红线与 移民村通行道路重叠,该侧按原址沿道路边线建设), 总长272 . 7米,墙顶高程统一为 99.2米;

2.4.3配套设施及排水设施:拆除现状两座临时房屋(均为一层砌体结构),总拆 除建筑面积334.34平方米;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装配式临时库房274平方米(备注:整体采用成品集装箱搭建,各功能间尺寸按成品集装箱标准执行,本 次所列各分区面积为暂定数据,最终可根据现场实际布置及集装箱尺寸进行优化调 整;库房规划分区包含60 m²厨房及餐厅、10 m²危化品暂存间、20 m²危废暂存间、20 m²油品存储间、164 m²普通仓库,分别满足现场人员就餐及简易加工、危化品集 中存放、危废规范暂存、油品专项存储、施工物资机具耗材存放需求;库房全域设 置通风、照明、用电插座等配套设施,厨房及餐厅配置灶台、洗菜池等专用设施, 所有设施安装及建设标准均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满足现场安全使用 及各项功能要求),同步配套建设场地集中排水系统。

2.4.4其他: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与竣工验收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工程保险,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及检查测试、消缺,培训,政府关系协调,周边村民关系协调, 工程设计单位协调及上述建筑物按照发包人要求装修等工作,以及为实现本项目完  整功能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及手续办理(如有)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场道路,项  目前期、建设期及验收等的全部手续办理(如有),本项目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  移交归档,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工作。

2.4.5工作内容

项目

工作内容与要求

1.悬臂式挡墙工

悬臂式挡墙:临河侧建设钢筋混凝土悬臂式防洪挡墙,总长141 米。其中:用地红线范围内(西侧)挡墙长55米,墙顶高程99.2

 

 

米,与新建防洪围墙闭合衔接;红线范围外(东侧66米及西侧20米)挡墙长86米,墙顶与地面平齐,墙顶高程97.2米,详见附图 ;

2.防洪围墙

防洪围墙:沿场地用地红线建设钢筋混凝土结构围墙(注:北侧用地红线与移民村通行道路重叠,该侧按原址沿道路边线建 设),总长272.7米,墙顶高程统一为99.2米;

3.配套设施及排

水设施

配套设施及排水设施:拆除现状两座临时房屋,总拆除建筑面积334.34平方米;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装配式临时库房274平方 米 ,同步配套建设场地集中排水系统。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桃源县观音寺乡境内。

2.6计划工期:进场后两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专项附件4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此处要求为准)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并担任过1项类似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业绩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体现不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任命书或业主 证明或承诺等。

②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C类 ) 。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一项 类似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单(或业主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a) 查询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可自行提供网站截图,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b)经营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资格被取消 的状态,须提供相关承诺。

3.5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 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 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6年7月14 日 — 2 0 2 6 年 7 月 2 0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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