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热电公司煤场燃煤倒运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7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核心提示:黑龙江公司伊春热电煤场燃煤倒运服务招标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春热
  黑龙江公司伊春热电煤场燃煤倒运服务招标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伊春热电煤场燃煤倒运服务招标项目。

2.1.2 服务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2.1.3项目简况:因伊春热电调整存煤结构,对存储周期较长的煤种进行置换,需对友好煤场与因三煤场施工产生的临时煤场的燃煤倒运至伊春热电燃料正式煤场内,进行掺配使用,减少燃煤热值损失。

2.1.4服务期要求:18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将友好煤场与因三煤场施工产生的临时煤场燃煤倒运至伊春热电燃料正式煤场内。友好煤场倒运至伊春热电燃料正式煤场内燃煤量约65000吨,因三煤场施工产生的临时煤场倒运至正式煤场燃煤量约120000吨,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要求:无。

3.2.4其他要求:无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6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7日9:00起至2026年07月24日24: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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