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弃渣补充)报告及相关论证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引水隧洞长约17.5km,最大坝高29.3m,正常水位对应库容413万m³,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机组))。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公路里程约100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90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40km。
2.1.2交通状况
场外交通:霍尔古吐水电站自库尔勒市经G216线—巴润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岔口—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其中G216线约77.2k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巴润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约10.6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水电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0米,里程约44.3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察汗乌苏水电站至霍尔古吐沟为沥青公路,里程约74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河边)长约15.5km,级配碎石路面。
场内交通:霍尔古吐沟口下游道路全长约15.5km,起点为霍尔古吐沟小桥下游侧,双车道路基宽6.5m,路面宽4.5m,单车道路基宽6m,路面宽3.5m,碎石土路面。
霍尔古吐沟口上游:道路全长约5.99km,路基宽度为4.5m/6.5m,路面宽度为3.5m/6.0m,混凝土路面。场内道路目前已通车。以上道路交通状况为参考数据,目前交通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调查了解,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本次服务项目内容如下:霍尔古吐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附件、附图收集整理、编制工作;弃渣场失事影响专题分析报告编制;1#、2#、3#、4#、6#弃渣场稳定评估报告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附图、附件收集整理、编制工作;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专题报告编制。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霍尔古吐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止,暂定2027年2月28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1.5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和静县、霍尔古吐水电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等级:四星或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30 18: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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