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苏海上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蒋家沙风电场、海上大丰风电场海上交通船舶租赁服务框架长协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蒋家沙风电场位于位于省管区内的蒋家沙,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25km,海床高程-11~1m,局部有沟槽,风电场最大水深约17m。风电场形状呈不规则多边形,东西最长约为22km,南北宽约为7km,属于潮间带和深水混合的海洋,规划海域面积100km²。风电场中50%风电机组位于潮间带,50%风电机组位于深水区。蒋家沙风电项目涉海交通专用船舶服务,承担海上风电场风机检修、维护、调试人员的下海交通服务,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
(2)海上大丰风电场(丰海)位于大丰港水域港界外,东沙沙洲北部、泥螺桁、麻菜桁和太平沙之间。风电场项目场址呈四边型,西侧边线离海岸线直线最短距离约26km,东侧外围边线离海岸线直线最短距离约70km,海床高程-19~0.5m,风电场最大水深约22m,规划海域面积约为220km²。风场西区为潮间带海域,东区为深水海域,东西跨距大、离岸远、风机数量多。海上大丰风电项目涉海交通专用船舶服务,承担海上风电场风机检修、维护、调试人员的下海交通服务,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为蒋家沙风电场涉海交通专用船舶服务(3条船舶、1台无人机),标段二为海上大丰风电场(丰海)涉海交通专用船舶服务(4条船舶、1台无人机)。
2.1.3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之日起36个月,进场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或沿海小船检验证书。
(3)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种类为交通艇(船舶自有或租赁均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船舶运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每条船舶配备不少于海事部门下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中要求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数量及职级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配备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2)以上配备人员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如投标人拟投入的船舶为租赁船舶,上述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做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03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