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信托
信托、基金产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标段5:风险处置及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法律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的 中信国际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建信信托 (招标人)的委托,就建信信托 信托、基金产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标段5:风险处置及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法律服务)(项目编号:N_TRBB260013/05 ,招标编号:0733-26163104/5)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信信托 拟采购信托、基金产品法律服务(标段5:风险处置及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法律服务)。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4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标段的入围中标人,入围中标人与建信信托 签订框架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
1.1 招标范围:信托、基金产品法律服务(标段5:风险处置及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法律服务)。
1.2 服务内容包括:
本次采购内容为信托、基金产品法律服务,服务期限2年。按照业务细分领域将本次法律服务划分为股权投资业务、项目投融资信托业务、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风险处置及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五个领域(标段),按领域(标段)分别入围多家律所签署框架协议,组建律师库。
法律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常规法律意见书出具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作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聘请的律师,为项目成立和存续提供法律服务,出具基础性法律合规意见。
交付成果:法律意见书,需律师事务所盖章,律所信息将在信托文件中向委托人披露,法律意见书作为备查文件可供委托人查阅。
2.专项法律问题论证、分析
为该领域业务开展中遇到的新模式、新问题、新机会等具体事项开展法律分析、合规论证,适用于交易中遇到的复杂、疑难法律问题,体现为专项法律分析意见、备忘录、风险提示等形式,以协助为公司业务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和支持。
交付成果:法律分析意见、备忘录等书面意见。
3.合同草拟
草拟、修订具体项目的法律文本:
(1)信托文件(含补充协议)及营销材料——在我司模版基础上修订
(2)信托文件(含补充协议)及营销材料——不使用我司模板,单独定制
(3)基金合同及认购材料——基金合同单独定制,认购材料在我司模板基础上修订
(4)资产交易端法律文件——在我司模板基础上修订
(5)资产交易端法律文件——不使用我司模板,单独定制
(6)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交付成果:合同、合同范本、条款库等。
4.尽职调查
根据需要开展基础资产的尽调工作,出具尽调报告。
交付成果:尽调报告。
1.3 “兼投不兼中”规则如下:
本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将按照标段1-5顺序开、评标,根据如下规则推荐和确定入围中标人,即:标段1-5五个标段,若申请人中标3个标段的主供应商,则不再中标后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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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的 |
入围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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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投资业务法律服务 |
6(5主1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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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投融资信托业务法律服务 |
6(5主1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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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法律服务 |
4(3主1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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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法律服务 |
4(3主1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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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风险处置及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法律服务 |
4(3主1备) |
如果后续标段参与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供应商数量+2”,则取消入围备供应商,若仍不满足,则上述最多中标标段数量依次放宽至4个、5个,且优先将本标段中小时费率报价较低的供应商纳入评审,直至满足参与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入围供应商数量+2”。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申请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信信托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申请人与建信信托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信托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信托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申请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信信托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申请人需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2)存在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
(3)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
2.9 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信信托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并已就此对建信信托或申请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申请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投标。
2.12 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具有风险处置及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业务领域具体项目或事项的法律服务案例。
2.13 申请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中信国际招标 网站(
wangqinyuan@ccbtrust.com.cn
地
邮 编:100022
电子邮件:yaoxn@ck.citic.com
zhuangqi@ck.citic.com
wangyao@ck.citic.com
2026年7月27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cit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