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头矿加油站车用柴油202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马道头矿加油站车用柴油2026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马道头矿加油站车用柴油2026:
标段(包)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
1 |
车用柴油 |
0号 |
吨 |
200 |
1年 |
GB19147-2016 |
|
2 |
车用柴油 |
-35号 |
吨 |
100 |
1年 |
GB19147-2016 |
2.3 交货地点:马道头矿加油站。
2.4 供货周期: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分批次供货,累计金额达到计划金额253.58万元,合同终止。招标人发出柴油需要通知后,乙方需在24小时内送货至马道头矿加油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马道头矿加油站车用柴油2026,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资质:
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柴油);且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网站已完成成品油批发经营的备案(经营种类包括柴油),提供“全国石油市场管理”网站企业信息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第3类),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须提供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第3类)及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第3类)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柴油供货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8月4日18时00分至2026年8月10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