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2.2 招标范围:营口仙人岛热电公司(以下简称电厂)坐落于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内,位于滨海大道与南仙路交汇点的西南面。厂址北面为南仙路,东为规划的疏港铁路及滨海路,西侧为经三路,南侧紧邻纬七路。
为保持厂区的整体绿化水平,使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茂盛,充分发挥其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效果,对所有的乔木、灌木、花卉植物、草坪、闲置空地杂草等进行日常的管理,使各种植物植被茂盛健康地生长,绿化设施完整耐用,同时,保证全厂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及时清除,化粪池管道及时清理,使厂内生产生活环境美观整洁文明。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2.5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绿化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08-28 23:59(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