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分公司所属3个电站2026-2028年外包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2026-08-12 IP属地 北京北京 移动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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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疆清洁能源分公司所属3个电站2026-2028年外包维护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精河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博州地区精河县境内,光伏装机1000MW,同步配置电池储能系统为100MW/200MWh,1座220kV汇集站,站内主要包含6套SVG,2套分布式调相机,4台240MVA变压器,每台主变35kV侧为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计,每台主变设两段母线,光伏区有228台箱逆变一体机。项目已于2026年6月并网发电。
 
阿图什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克州地区精河县境内,光伏装机500MW,同步配置电池储能系统为125MW/500MWh,1座220kV汇集站,站内主要包含3套SVG,1套分布式调相机,2台240MVA变压器,每台主变35kV侧为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计,每台主变设两段母线,光伏区有112台箱变。项目计划于2026年7月并网发电。
 
阿拉尔光伏电站位于新疆阿拉尔市境内,光伏装机60MW,1座110kV汇集站,站内主要包含1套SVG,2台63MVA变压器,光伏区有120台箱变。项目已于2013年并网发电。
 
为确保上述场站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需开展南疆分公司所属精河光伏电站、阿图什光伏电站及阿拉尔光伏电站2026-2028年外包维护服务招标,服务期限2年。
 
2.3 标段划分: 新疆南疆分公司所属3个电站2026-2028年外包维护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精河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博州地区精河县境内;阿图什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克州地区精河县境内;阿拉尔光伏电站位于新疆阿拉尔市境内。
 
2.5 服 务 期:  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每年合同执行期限结束前三个月招标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的方式,对本项目投标人当年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分结果作为是否执行下一年度合同的依据及服务期考核依据。考核评价分值高于(含)70分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低于(不含)70分则终止该合同。
 
2.6 招标范围: 开展南疆分公司所属精河光伏电站、阿图什光伏电站、阿拉尔光伏电站共3个电站2026-2028年外包维护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各场站汇集站、调相机、光伏方阵区、储能站、建筑物、场区供排水系统等设备及设施的维护,全站系统设备巡检及维护,油品化验,定期工作,技术监督现场检查配合工作、光伏方阵、主变及其辅助设备维护,检修项目的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监督管理工作,道路、方阵区杂草日常清理,电站、生活区安保绿化管理、垃圾清运,排水沟维护及修理,新增及改造设备的维护工作,配合现场运行人员做好监屏值守工作,汛期防洪堤的巡视工作,以及重大节日期间安保维稳及站内反恐管理工作等;并按照《DL/T596-2021年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负责全站变压器设备油品化验工作等。具体              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合同签订方式:本招标项目统采分签,中标人分别与阿拉尔天华阳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精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
 
①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业绩,且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运行维护业绩,且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电压等级、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若有效业绩①中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业绩合同范围包含220千伏电压等级及以上的汇集站或升压站或变电站运行维护,可同时满足①②项有效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8月1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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