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宝清煤电化公司电厂外供汽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制粉系统选用风扇磨煤机直吹式系统,八角切圆直吹式燃烧方式,每台炉配备8台风扇磨煤机,磨煤机型号为MFH3610,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五分场,距宝清县城约40km。
招标范围:本采购标的施工范围包括 宝清煤电化公司电厂外供汽水改造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施工、管道安装、电气热控组态、系统调试、168小时试运行、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保全流程。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0天。签订合同后30天设备到货,到货40天内完成本工程改造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缺陷补救等工作,并保证所完成的项目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汽水系统改造或安装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2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