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铸造分厂现有北一跨粗清区及北五跨粗清区,都配备除尘设备设施,主要用于振动落砂机落砂完成后铸件表面砂块清理,粗清区长26米*宽10米*高5.5米,四周侧墙为砖混结构,顶部钢结构支撑架及彩钢盖板封闭。因粗清区内操作工序较多,主要有铸件表面钩机清砂作业、天车配合操作工对铸件翻转及转运、废砂清理转载装车等,且粗清区内作业空间受限,导致生产效率下降并存在安全隐患。目前粗清工序在车间北二跨东侧及北四跨东侧操作,无任何封闭措施,虽两侧区域顶部有除尘捕集系统,但大量粉尘逸散至车间其他区域。根据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铸造行业创建A级企业标准,结合生产工艺或管理项和污染治理技术要求,落砂工序应在封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收集至除尘设施。目前生产条件未达到要求,需对粗清区及附属设施改造,将原北二跨东侧及北四跨东侧粗清工序合并至北一跨东侧新建粗清区内操作,达到完全封闭效果,除尘治理设备有组织收集,达标排放,满足国家A级及引领性企业相关标准。
招标范围:
北一跨项目范围:管道拆除、原北一跨粗清区西侧捕集和北二跨东侧顶吸共用除尘系统改造、原喷丸联合清理机除尘系统改造、新建风幕系统、电控系统改造
北五跨项目范围:管道拆除、原北五跨粗清区捕集和北四跨东侧顶吸共用除尘系统改造、除尘器滤筒安装方式改造及滤筒更换。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
2.4 服务地点: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造分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资格要求3: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粉尘治理设备(系统)项目业绩或粉尘治理设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8月19日9:00到2026年08月28日16: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8月19日9:00到2026年08月28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