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美兰店机场员工工作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
项目规模:美兰店机场员工人数约1185人,每天的用餐人员约800人。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美兰店机场员工工作餐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1)为甲方美兰店机场员工提供早、中、晚三餐常态化服务,需根据机场运营排班需求,灵活保障早班、晚班及加班、值班人员就餐,确保非工作时段也能正常供餐(早餐开始时间:6:30、中餐开始时间:10:30、晚餐开始时间:16:30)。
2)就餐人员分别为一线销售岗位员工和机场办公员工,其中一线销售岗位员工用餐时间仅30分钟;
3)每天的用餐人员约800人,就餐需求集中体现为航空城区域、T1航站楼(隔离区内外)、T2航站楼(隔离区内外)、T1T2食堂,以堂食方式灵活选择用餐地点,甲方无自有的堂食用餐场地。
4)消费方式为提供实名制就餐卡或电子就餐卡,支持实体刷卡消费、线上扫码/APP支付两种及以上消费方式,操作便捷、结算稳定。
交货期/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如有特殊情形:1)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声明函):
3.1近 3 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3.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应具备的食品经营资质:
4.1投标人自身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自身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其合作或授权的餐饮服务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投标人须提供与该服务商的有效合作协议的关键页或授权文件,并承诺在实际服务中由该持证服务商承担食品经营相关业务(提供投标人与该服务商的有效合作协议的关键页或授权文件,以及承诺书);
4.3除以上情况外,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正式提供服务前,取得本项目服务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海关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企业自编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特殊情形: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企业自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 2026年08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
项目规模:美兰店机场员工人数约1185人,每天的用餐人员约800人。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美兰店机场员工工作餐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1)为甲方美兰店机场员工提供早、中、晚三餐常态化服务,需根据机场运营排班需求,灵活保障早班、晚班及加班、值班人员就餐,确保非工作时段也能正常供餐(早餐开始时间:6:30、中餐开始时间:10:30、晚餐开始时间:16:30)。
2)就餐人员分别为一线销售岗位员工和机场办公员工,其中一线销售岗位员工用餐时间仅30分钟;
3)每天的用餐人员约800人,就餐需求集中体现为航空城区域、T1航站楼(隔离区内外)、T2航站楼(隔离区内外)、T1T2食堂,以堂食方式灵活选择用餐地点,甲方无自有的堂食用餐场地。
4)消费方式为提供实名制就餐卡或电子就餐卡,支持实体刷卡消费、线上扫码/APP支付两种及以上消费方式,操作便捷、结算稳定。
交货期/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如有特殊情形:1)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声明函):
3.1近 3 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3.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应具备的食品经营资质:
4.1投标人自身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自身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其合作或授权的餐饮服务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投标人须提供与该服务商的有效合作协议的关键页或授权文件,并承诺在实际服务中由该持证服务商承担食品经营相关业务(提供投标人与该服务商的有效合作协议的关键页或授权文件,以及承诺书);
4.3除以上情况外,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正式提供服务前,取得本项目服务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海关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企业自编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特殊情形: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企业自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 2026年08月25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