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郊哈那乌拉嘎查
2.4 建设规模:360 万m³
2.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2026 年9 月30 日至2026 年11 月20 日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共计50 日历天,本项目须在招标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水土保持批复后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投标人办理的开工申请单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露天煤矿采坑建设贮灰场,通过对露天煤矿采坑实施有序规范化填埋处理,集中收纳处置锡林浩特发电公司产生的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灰渣、脱硫石膏),规范固体废物贮存管理、杜绝环境污染风险,保障企业持续稳定运营。同时依托采坑回填盘活采矿土地,落实区域林草地占补平衡,待贮灰场封场后开展植被恢复、植树种草再造生态绿化带,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采矿迹地生态修复,统筹推进固废治理、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项目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突出。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大唐矿业公司采空区指定区域)的现场土方作业、灰坝建设、防渗系统建设、运灰道路建设、环保工程、沉降观测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等施工,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设施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2021 年8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项包含 HDPE 防渗膜施工工艺的贮灰场(或用于贮存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已竣工或完工的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 项包含HDPE 防渗膜施工工艺的贮灰场(或用于贮存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已竣工或完工的相关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现场施工人员年龄不超过55 周岁;入场人员学历均为初中及以上;心电图、血压、呼吸等相关参数正常,无心脑血管疾病史,无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入场人员均有相关作业资质证书;入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面试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意识、安全能力、身体素质测试、反应能力测试、理解记忆能力测试、合作沟通能力测试、特殊工种实操能力测试等),如上述内容只要有1项不满足招标人对入场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不满足要求的人员,且发生的各类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25日至 2026 年 09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