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公司大利山、双江风电场两江机场净空影响评估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永福大利山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E109°55’58.71",N24°55’21.77",场址海拔约350m~85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5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50km。规划开发范围位于已建的永福广福风电场西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7台单机容量为7.1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取得净空批复的有9台风力发电机组,包括5台6.25MW和4台7.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毂高度为120m,拟新建1 座220kV升压站,新建1 回220kV 架空联络线至广福风电场,距离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约37公里。
(2)永福双江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永安乡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E109°53.429",N24°05.379",场址海拔约350m~9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14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45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50MW,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高度为125m,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距离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约27公里。
(3)各风机点位拟建最高点海拔高度约在493-872米(1985国家高程)。项目高度可能影响桂林机场最低监视引导高度(MVA)和周边导航设施电磁环境影响等情况。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完成永福大利山、双江风电场两江机场净空影响评估技术服务,组织专家评审会,帮助业主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对永福大利山、双江风电场项目的净空审核文件。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民航主管部门的净空审核文件。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净空影响评估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净空影响评估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01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