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司淮南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EPC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淮南市
2.2 规 模: 项目拟利用安徽利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拟利用建筑屋顶面积约21849平方米,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4.5216兆瓦,交流侧装机容量4.16兆瓦,综合容配比1.087,运营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安徽公司淮南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EPC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淮南市
2.5 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含集电线路)的全部工艺系统、房屋加固和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均为投标人的服务范围。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以及竣工文件编制。本工程范围内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连接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调试、试运投产、试验,包括施工前准备至建成一座完善的符合集团验收标准的电站过程中所有的施工项目。本工程供货和服务范围应是完整的,在供货和服务界限之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等都是投标人供货和服务范围的一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安徽公司淮南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EPC工程,资源开发及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协调组织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项目备案及接入方案审查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负责4.5216MWp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含加固设计、加固后根据现场实际出具的加固复核报告)、设备(组件(招标人采购)、逆变器(招标人采购)、变压器等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主辅设备及备品备件、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含施工现场交通服务)、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验收及发电、性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接入施工及变压器容量改造。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并网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费用,详见技术规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执行好总承包商代发工资制度;第一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承包商及各级分包商原因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等事宜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相关款项自后续总包方工程款或工程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招标人有权优先将工程款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所有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累计总规模不低于5MW;上述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施工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所有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1)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月完整的社保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9月04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