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太仓电厂4号锅炉A层等离子点火系统改造施工安装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
2.2规模:本次改造通过新增A层等离子,实现A、F两层等离子系统互为备用。当F层等离子系统或F磨制粉系统出现故障后启用A磨制粉系统,防止燃烧不稳定而又无法投用等离子点火系统,尤其在机组启停机期间,可以快速响应电网要求。使机组具备深度调峰能力,并进一步增加负荷响应速率,实现稳定快速冷炉启动及低负荷稳燃需求。
2.3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标段包1:江苏公司太仓电厂4号锅炉A层等离子点火系统改造施工安装项目
2.5招标范围:本次改造将A层燃烧器改为新型等离子点火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产品供货(除等离子本体、DCS卡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甲供设备外)、土建、施工、安装(包括对原有设备改造、拆迁、恢复工作)、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配合)、试验、检验、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交货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
2.7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等离子安装或改造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8-28 09:00:00起至2026-09-04 23:59:59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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