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1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586号,主营业务为沈阳城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本项目实施内容为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预计40000吨,供招标人下属子分公司使用。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液体聚合氯化铝的供货、运输、卸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采购数量预计40000吨,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根据发货通知规定的产品型号、指标、数量、时间及时送货。具体参数指标和数量见下表:
物资参数指标和数量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液体聚合氯化铝 | 外观:黄色或黄褐色或棕褐色透明液体,无异味; 氧化铝(Al2O3)质量分数≥10%; 水不溶物≤0.4%; 盐基度:30-95%; pH值(10g/L 水溶液):3.5-5; 总磷≤300mg/L; 氨氮≤300mg/L; 铁(Fe)的质量分数≤1.5%; 砷(As)的质量分数≤0.0005%; 铅(Pb)的质量分数≤0.002%; 镉(Cd)的质量分数≤0.0005%; 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5%; 铬(cr)的质量分数≤0.005%。 | 吨 | 40000 |
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额使用完毕任意一项先到为止。招标人以发货通知单等形式告知中标人每批次送货量,中标人应按照发货通知单上的时间和数量及时送货。
交货地点: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的沈阳市范围内的各污水处理厂、子公司、分公司(具体以发货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体聚合氯化铝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不低于50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19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