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彰武七方地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彰武县,占地面积约360亩。
5.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0MW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站,本工程有9个光伏发电单元,分别经过升压变压器接入10kV配电装置,实现并网发电。
6.工期:工程总工期为90天(含施工图设计),2017年5月15日前必须竣工。
7.招标内容:彰武七方地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招标范围为项目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电气安装工程,及协助办理光伏电站验收并网工作,本项目工程是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业主方仅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直流汇流箱、集中式逆变器、箱式变电站、10kV中压开关柜、二次综保等系统、无功补偿系统等七种设备,涉及该项目的其它设备材料采购、土建施工、电气安装及相关服务(例如试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但监理工作除外)均由总承办方负责。
二、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能多于两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近三年(2014-2016)累计完成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近三年(2014-2016)累计完成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需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三项认证,并全部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5日,北京时间8:30-16:00。
2.报名要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文件(合格投标人项下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时间:2017年2月7日 9:00(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