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局西昌阳光学校钢筋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7016
一、招标条件
拟对 西昌阳光学校项目所需钢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西昌市宁远学校建设项目位于西昌市西郊乡瑶山村二组,总投资2.5亿元,项目建筑面积51218.3平方米。
2、招标范围: 螺纹钢、盘元
3、采购数量:钢筋3080吨
4、交货时间: 2017年2月 -2017年10月,按甲方采购计划单的要求乙方应按时供货
5、交货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西郊乡瑶山村二组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标、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设备/物资生产或销售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销售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5亿人民币。投标人为销售代理企业的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且所代理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人民币。投标人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殊产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4至2016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等。
5、其他能力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有限数量的资格预审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投标人需要经过发标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授权人本人应于 2017 年 2 月 19 日前(开标前8天),每日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00 元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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