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专用部分:
1.谈判采购项目情况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非物资谈判采购(设计)(采购编号:3017B1-SJ)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采购应答人(以下简称“采购应答人”)就项目谈判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采购应答文件。
2.谈判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2.1谈判范围及具体项目详细内容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非物资谈判采购(设计)项目需求一览表》
2.2本次谈判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采购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采购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谈判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n)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夫妻关系的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6)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7)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采购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应答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
(8)根据实际情况,采购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9)各标包通用资质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类似业绩。
3.1.2 专用资质要求
(1)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其他工程资质要求:
小型基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其他工程资质要求:详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非物资谈判采购(设计)项目需求一览表》对应的相关内容 。
3.2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1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或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3项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或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3项单项工程设计合同额(或结算价)100 万元以上的输变电设计任务。(上述工程已竣工投产,设计项目质量合格)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 1 项110kV及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或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3项单项工程设计合同额(或结算价)30万元以上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上述工程已竣工投产,设计项目质量合格)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无。
4.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 年 2月22日至2017 年 3月1 日 18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