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海底光电复合电缆、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采购招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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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海底光电复合电缆、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采购招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2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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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海底光电复合电缆、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采购招标招标
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海底光电复合电缆、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采购招标招标
?1.1受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产品的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0 无。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35kV海底电缆、35kV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生产许可:具有35kV交联电缆生产许可证;
3、型式试验: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必须具备35kV及以上海底电缆及软接头型式试验报告;
4、运行业绩:具有市场运行业绩,供货长累计不少于30公里,且安全可靠运行1年以上。需提交该业绩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如:电站或变电站经营者签字的、证明设备成功运行的文件);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6、质量保证:具有产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设备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国电电力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风电机组升压变高压侧连接及进海上升压站用的3×70~ 3×400 26/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陆上计量站内用的1×300 26/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提供储缆存储点的码头停靠设施、运输(35kV电力电缆、光缆及附件)、交货,现场安装敷设指导,电缆终端制作安装指导,现场试验和测试的配合服务等,供货方式按照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2月08日 09:00整到 2017年02月14日 16:00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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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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