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2017年广告宣传、业务用品及渠道补贴等物料采购项目招标
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2017年广告宣传、业务用品及渠道补贴等物料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代理招标,特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2017年广告宣传、业务用品及渠道补贴等物料。
1.2项目编号:CITCC-HN1702018
1.3项目预算及中标原则: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10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排名第1-第8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份额依次约为18%、17%、16%、15%、10%、9%、8%、7%。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阶段未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调整份额直至终止合同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内容;
2.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类似业绩;
2.4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应为本地企业或项目实施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项目实施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求有固定办公区域或营业场所、有固定设计员在平顶山分公司驻场设计,未按承诺履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设计完稿时间不超过6小时(以QQ、电话派单发出起为准),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任务,未按承诺履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对投标文件中应答的内容应与实际执行时一致或优于,若中标人实际执行时低于投标文件中的应答,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记录为2.8条不得存在的情形。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cted]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cf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cf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