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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泉州永春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工程勘察费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编号:QZFW2017GJT03082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拟对:《国网福建泉州永春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工程勘察费项目》进行竞

 编号:QZFW2017GJT0308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拟对:《国网福建泉州永春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工程勘察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名称:国网福建泉州永春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工程勘察费项目;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永春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工程勘察费,物资仓库用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室内库房(700平方米),附属用房(100平方米);
2.2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总价包干;
2.3 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2.4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
2.5 含税预估金额:30000元;
2.6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三、 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3.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应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应承担过至少一个400平方米以上的勘察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近三年内应担任过一个公共建筑勘察项目;
3.5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3.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3.7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异常情况;
3.8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9 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四、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15:4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ed]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cf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cf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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