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能[2015]1131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以施工图为准),其中:
(1)办公楼及会议中心,面积约3750㎡;
(2)员工及检修工宿舍,面积约7000㎡;
(3)员工及检修工餐厅,面积约1100 ㎡;
(4)门卫室,面积约70㎡;
(5)主厂房0米层过道、办公室、化验室及卫生间,面积约700㎡
(6)主厂房8米层中控室、电子间、办公室、通道及卫生间,面积约1400㎡
2.3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办公楼及会议中心员工及检修工宿舍、员工及检修工餐厅、门卫室、主厂房0米层过道、办公室、化验室及卫生间、主厂房8米层中控室、电子间、办公室、通道及卫生间的施工图示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含弱电(电话、电视、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布线、空调采购、安装。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2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不少于1个。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6月 12 日9时 30分至2017年6月12日10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 12日10时 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玲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