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风光互补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5日~ 7月31日17:00。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资源开发局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分别印发《关于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风光电资源的复函》(昌资源函〔2016〕19号)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德格、白玉、巴塘三县境内风光电资源开发调研论证工作的批复》(甘府函〔2016〕135号),同意我公司以水风光互补方式开展江达、贡觉、芒康、德格、白玉和巴塘六县风光电资源调研论证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风光互补研究报告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标书购买”(标书费2000元),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金沙江是长江的上游河段,其主源沱沱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主峰各拉丹东雪山的西南侧。沱沱河由南向北出唐古拉山后折向东流,从右岸汇入当曲后称通天河。通天河流至青海玉树附近汇入巴塘河后称金沙江。金沙江流经青、藏、川、滇四省区至四川宜宾与岷江汇合后始称长江。金沙江流域面积47.32万km2,约占长江全流域面积的26%,从河源至宜宾干流河长3479km,落差5100m,分别占长江干流全长和总落差的55%和95%。
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沿江六县规划了31个光伏场址,潜在使用面积共506.5km2,总装机容量为20260MW。其中,芒康县规划了5个光伏场址,潜在使用面积52.8km2,潜在装机容量2110MW;贡觉县规划了8个光伏场址,潜在使用面积162.2km2,潜在装机容量6490MW;江达县规划了8个光伏场址,潜在使用面积88km2,潜在装机容量3520MW;德格县规划了3个光伏场址,潜在使用面积15.5km2,潜在装机容量620MW;白玉县规划了2个光伏场址,潜在使用面积120.5km2,潜在装机容量4820MW;巴塘县规划了5个光伏场址,潜在使用面积67.5km2,潜在装机容量2700MW。
本次在金沙上游川藏段沿江六县规划选址了22个风电场,总面积共2080km2,总装机容量为3170MW。其中,芒康县规划选址了9个风电场,总面积774km2,潜在装机容量1230MW;贡觉县规划选址了4个风电场,总面积402km2,潜在装机容量480MW;江达县规划选址了4个风电场,总面积439km2,潜在装机容量530MW;德格县规划选址了1个风电场,面积61km2,潜在装机容量300MW;白玉县规划选址了2个风电场,总面积334km2,潜在装机容量450MW;巴塘县规划了2个风电场,总面积70km2,潜在装机容量180MW。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风光互补研究报告编制招标范围如下:
1、编制测风、测光方案;
2、设立测风、测光塔;
3、编制各县风能和太阳能资源评估报告(含资料收集);
4、编制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风光互补研究报告:
1)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电、风电和光伏出力特性和互补特性分析;
2)编制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风光送出初步方案;
3)开展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风光互补方案比选及经济效益分析,推荐水风光互补方案及实施建议方案;
5、通过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审查。
2.3本招标项目实施的时间要求:
本项目计划于2017年8月30日起开始,2018年4月30日前提交《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风光互补研究报告》(初稿),2018年9月10日前提交《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水风光互补研究报告》(审定稿)。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具有高海拔山地风电和光伏项目设计经验以及水风光互补规划研究经验。
(4) 近3年财务状况较好。
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在履约中有严重违约的;
(2) 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
(3) 依法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公告时间:2017年7月25日~ 7月31日17:00。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5日~ 7月31日17: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购买”(标书费2000元),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