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引大济湟西干渠第四标工程柴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青海省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干渠部分)第4标段工程,起讫桩号为:K75+926.78~K95+706.75,总长19.78Km。其中隧洞8座,长8598.72m;渡槽6座,长942.00m;暗渠10段,长3738.5m;倒虹吸2座,长6500.75m;其它渠系建筑物14座:退水3座、分水闸7座、检修车道2座、过车涵洞Ⅰ型1座、过车涵洞Ⅱ型1座。
引大济湟工程在湟水一级支流大通河上游石头峡建库引水,经调水总干渠穿越大阪山入黑泉水库,解决湟水两岸山区和干流资源性缺水问题。该工程分三期实施,西干渠为三期工程。
本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上五庄镇、拦隆口镇、多巴镇)。
POWERCHINA-0105-17220
招标内容
2.3.1 招标货物明细表
一分局引大济湟西干渠第四标工程柴油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GB19147-2016 | 吨 | 400 | 预估量,供方不得以数量变化为由,调整投标报价。 |
2 | 柴油 | -10# | GB19147-2016 | 吨 | 150 | |
3 | 柴油 | -20# | GB19147-2016 | 吨 | 100 | |
交货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及施工进度以项目部电话或文件通知分批次进货,供应至2020年10月31日。 | ||||||
说明:
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品牌指定:不限品牌。
2.3.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销售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销售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销售企业需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近两年产品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产品供货业绩至少在5个类似项目上得到应用,其中,至少2个以上类似项目已运营(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产品),签订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7)其他要求:销售企业需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7日17:00)并上传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发包人初审合格并通过报名后,投标人再自行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无需现场报名。如遇发包人分多个包件,投标人须分包件逐一报名并通过审核。
4.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1.2资质证明:(如遇多个文件可扫描成pdf格式或压缩后上传)
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并清晰显示营业范围、注册资本、法人等信息);非三证合一的须分开提供,并在有效期内(有按期年检记录)。
4.2、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到引大济湟西干渠第四标财务部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元)。
4.3投标保证金(公司支付)请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干渠工程第四标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宁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5045038674
4.4 招标文件售价费是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初审的重要依据,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转账凭据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ed]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cf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cf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待招标人核实后才予以初审。不论初审(只审核:授权委托书、法人、注册资金、营业范围、资质要求中的生产或代理商)是否通过,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恕不退回。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10:00时,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多巴镇幸福村水电五局西干渠第四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定于2017年8月15日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多巴镇幸福村水电五局西干渠第四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5报名:意向投标人须先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上传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要求扫描件清晰可见,每项只接受一个扫描文件上传,如遇多个文件可扫描成pdf格式或压缩后上传),然后根据资质要求报名,待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营业范围、注册资金、法人)初步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电子版标书。投标人的其它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最终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5.6标书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过股份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审查,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成为中水五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两级合格供应商的将无法递交标书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6. 评审
6.1、本次评标为综合评审法,评审采用有限家数制,若投标人超过8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只取前8家先进行评审,如有投标人不符,则从8家外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补充到前8家再进行评审。
6.2、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后作为评标价进行评审。
6.3、投标人在报价表中标明合同执行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如投标人税率不一致,为统一评标基准,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将统一税率对税后交货价修正后进行评审,不影响投标人后续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