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及预算审查(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及预算审查承包人,发包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及预算审查(重新招标)。
1.2.2 工程位置:清远市。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包含三部分小型基建项目,具体如下:
(1)广东省级计量检定中心项目:依据《关于广东省级计量检定中心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计〔2016〕64号),项目占地34287㎡,项目总投资30544万元,总建筑面积48155平方米,主要包括实验室和相关配套设施。
(2)广东电网综合应急基地项目:依据《关于广东电网综合应急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计〔2016〕63号),项目总投资19491万元,总建筑面积16334平方米,主要包括实训楼、应急装备物资库和相关配套设施。
(3)广东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公共配套项目:依据《关于广东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公共配套部分可研报告的批复》(广电计〔2017〕57号),项目总投资7014万元,总占地面积28979平方米,计划拟建总建筑面积6471平方米,包括宿舍楼、综合楼、门卫室。
1.2.4 项目批准文件:中国南方电网小型基建项目编码03XQ0000003618、03XQ0000002279,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号20174418027303004027。
1.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6 投资总额:人民币57049万元。
1.2.7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工程勘察报告(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相关文件及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含费用)评审。
1.2.8 工程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 31日。
1.3 前期服务机构
本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方式招标,凡是参与本工程EPC总承包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4 投标资格
1.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房屋建筑一类资质。
1.4.3 财务要求:无要求。
1.4.4 业绩要求:无要求。
1.4.5 信誉要求:无要求。
1.4.6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1.4.7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1.4.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9 中标人应为非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并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
1.4.10 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11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资格”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 日至2017年 8 月 7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5.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1.5.1.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5.1.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5.1.4其他: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开具标书服务费发票登记表。
1.5.1.5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踏勘(不组织,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6.1 集合时间: / 。
1.6.2 集合地点: / 。
1.7 费用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10 万元。
1.7.1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工程勘察报告(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相关文件及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含费用)评审,具体详见任务书中的审查范围和审查内容。
1.7.2 在合同实施期间审查费不予调整,具体按合同规定。该投标总价已包括所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含税金)。
1.8 工期:
1.8.1 初步设计审查工期:
初步设计审查时限为:15 个日历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审查文件资料之日起算。
1.8.2 施工图及预算审查工期:
施工图及预算审查时限为: 20 个日历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审查文件资料之日起算。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1.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9.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1.10 其他事项
1.10.1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注意事项如下:
1.10.1.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10.1.2、依据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相关约定,招标代理费用组成及收费标准如下:
1.10.1.2.1 招标代理费:即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及代收代支费用。按相应费率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结果浮动【-5】%。(计算标准详见附表1)
如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则分别按下列约定方式计取:
①出现工程重新招标的情况,则乙方的代理报酬按第一次计取的费用上浮20%。
②出现工程两次招标失败的情况,则乙方按收取招标代理报酬1万元包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③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则招标代理费按工程招标代理类型计算招标代理报酬。
1.10.1.2.2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计算方法如下:
1.10.1.2.2.1交易中心场地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含税金)支付。
1.10.1.3.2.2 招标公告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含税金)支付。
1.10.1.3.2.3 评标专家劳务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含税金)支付。
1.10.1.2.3 每一次以同一本招标文件计算出招标代理费。特别说明:
①如一个输变电内有多个建设单位时,由牵头单位按总中标价计算招标代理费,并按比例分摊各标段的相关费用;
②如一个标包内有多个输变电项目时,按总中标价计算招标代理费;
③配网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包的总中标价计算。
账户名称:广东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账号:700357745467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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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率 |
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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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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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中标金额 |
1、本表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的实际情况作了相应调整。 2、工程招标中,配电网工程、35千伏及以上线路(含电缆)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计费基数中不含甲供材料。 3、按概、预算直接切块的限价不计取限价编制费,如总承包、监理、设计、咨询等的限价。 4、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5、限价审核按编制费率乘以系数0.5。 6、招标代理服务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收费分别计算。 7、造价咨询费(含限价编制、审核及代理服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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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下 |
1.05 |
1.05 |
0.7 |
|
|
100-500万元 |
0.77 |
0.56 |
0.49 |
|
|
500-1000万元 |
0.56 |
0.315 |
0.385 |
|
|
1000-5000万元 |
0.35 |
0.175 |
0.245 |
|
|
0.5-1亿元 |
0.175 |
0.07 |
0.14 |
|
|
1-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
10亿元以上 |
0.007 |
0.007 |
0.007 |
|
1.10.2 有关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3 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完成供应商(投标人)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南方电网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记注册操作手册》。
1.10.4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1),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邮政编码:510623;投诉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