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光通信设备改造采购招标
发售时间 2017年08月02日- 2017年08月09日对华润电力江苏大区2017年度第19批次集中招标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光通信设备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镇江市高资镇(沿江高等级公路往南京方向)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光通信设备改造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光通信设备一套(含设备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技术规范。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供货,2个月内系统竣工投入运行。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生产范围内。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相同股东或相同主要负责人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厂家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具有所提供产品相应生产厂家的有效代理授权书。本标段安装(施工)工作不允许分包。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提供相关电厂或电力系统类似通信工程实施案例,且有良好业绩,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工作内容、签字页等)。
3.项目经理资格(如有):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一级建造师。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须符合以下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接受代理商投标。
备注:
三、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
2017年08月02日- 2017年08月09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进行以下操作:
投标人登录→业务管理→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购买招标文件菜单下选择相应 标段→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之后下载招标文件
2.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3.购买招标文件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四、截标/开标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17/08/23 09:00:0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