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包头华源热力套筒补偿器招标
一、项目名称: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套筒补偿器采购。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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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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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2016年老北梁地区热网扩建工程无推力(平衡式)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 |
900 |
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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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2015年集中供热系统扩建工程无推力(平衡式)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 |
900 |
详见技术规范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请各投标单位按以下各条要求逐一准备资料,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同招标文件一并上传电子版及送达会议室纸质版本,如缺漏任一项,导致资格审查将不通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在8000万元及以上。
2. 投标单位具有经有资格的第三方认证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AAA级企业资信等级或有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商应有最近三年制造≥DN1000mm套筒补偿器并已在同类热力网投入使用的业绩)。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内容必须包括合同号、规格、工作温度、工作压力、使用领域、供货时间和用户名称)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二年以上无事故的证明。
4.应有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套筒补偿器)证书,并获得国家授权补偿器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设计、制造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16.2-94的要求。非上述组织的其它国际认可的标准,若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标准也是可以采用的,投标人应了解有关的ISO标准,并采取措施保证套筒补偿器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符合这样的标准。提供套筒补偿器型式检验报告(国家级)原件。
5.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投标单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7.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9月1日~9月6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