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黑龙江省依兰风电场#12机组叶片更换项目招标
一、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人民币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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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叶片 |
CHDTDZ027/17-SB-0101 |
1000 |
依兰鸡冠山风电场一期2008年投产的东方汽轮机厂生产FD70B风电机组所配套的1组共3支叶片(含叶片紧固高强度螺栓、螺母、垫片)。 |
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鸡冠山风电场一期12号风机位。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风电机组叶片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制造商应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应具有同类机型叶片销售业绩,并在风场稳定运行,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反馈意见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和责任问题;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6.特别说明
(1)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2)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核对本单位的资质业绩符合我们的资格后再报名。
(3)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4)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 告 时 间: 2017年9月5日 至 9月11日 12时整。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5日 至 9月11日 12时整。